不準備也能退休?
( 2010/09/10 Yahoo!奇摩理財特約作家 歐陽姚 )

周末聆聽了一場演講,主題為「如何儲備退休金」。主講人一開場就丟出一枚震撼彈,他說:「目前的四、五年級生將會是孝順父母的最後一代;卻是被子女遺棄的第一代。」

 

雖然很不願意承認他所述說的內容,卻又不能否認,這種情形發生的機率很高。所謂的被子女遺棄,不見得是真遺棄,更可能是子女沒有時間或沒有能耐照顧父母;既然養兒防老在現今社會已不可能,積穀防飢就越顯重要。

3000萬退休金太沉重

某人力銀行與雜誌社合作調查顯示:上班族中有27%認為要有1千萬才能免於焦慮,有20%認為要成為億萬富翁才夠,平均要有3千294萬就能「翹腳捻鬍鬚」。但是,目前37%的上班族,財富不到50萬,負債超過資產比例的則高達40%,平均財富只有131萬,所以想要存3千萬當退金,絕對是一個太過沉重的目標。

既然3000萬總數太沉重,何不拋開這個龐大金額的魔咒。退休後只要每個月仍有入帳,且金額足以支付生活開銷,壓力就會大大降低。(目前軍公教人員大都是領月退俸方式,生活相對安穩)

退休後每月生活費需多少?

美國梅瑟人力資源顧問公司精算師漢彌頓提出一個參考值:退休族每月需要的生活費大約是工作薪資的40~60%。而加拿大統計局調查,大部份退休族生活費所需不到過去薪資的62%,甚至只要45%就足以度日。

為什麼退休後需要的錢愈來愈少?理由很簡單:大多數退休族的房貸都已繳清,子女也都成人、不必負擔教育費用,不必再支出跟工作有關的治裝費、交際費,課稅的級數降低,一般的交通娛樂可享老人折扣,很少(或不能)大吃、大喝等等。

第一部分退休金:勞保老年年金

勞保老年年金制度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正式開始實施,之後退休的勞工可以避免領取一次金的風險,改採按月領取模式。以較優的第二式計算,約可領到退休前所得替代率的46.5%。

第二部分退休金:勞退新制

九十四年七月一日,開始實施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。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,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勞工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,退休金累積帶著走,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、歇業而受影響,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。

以初入職場,月薪3萬元的社會新鮮人為例:假設個人退休金投資年報酬率為3﹪、個人薪資成長率為3%、退休金月提撥率為6﹪,這名勞工預計工作三十年後退休,依據勞保局試算表,退休後每個月可以領到8756元,約為退休前最後三年的平均所得替代率的15﹪。(這期間會因為投資報酬率的高低以及薪資成長率而有所變動)

如果希望退休後過得好一點;除了雇主提撥的6%,勞工也可以自行提撥投保薪資的6%,在相同條件下,退休後可領的金額增加為17511萬元,所得替代率提高為29﹪。

兩項退休金相加,所得替代率可達退休前的6~7成,足以支應專家們預估的退休後生活所需。

持續工作30年

最後一定要提醒大家,不準備也退休的前提,就是持續工作。許多人經常跳槽,每次跳槽都會中斷工作個二、三個月,或是工作三、五年就想休息一、二年,都會影響到這項計畫。

美國理財大師大衛.巴哈就認為:「薪資入戶前,就強制提撥到延遞課稅的帳戶,是最有紀律以及最容易成功的退休方案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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